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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构建全省统一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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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武卫红

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广东省财政厅、广东金融监管局、深圳金融监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 助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行动方案》于3月23日公布。

《行动方案》提出,到2030年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实力明显提升,力争资本规模增长50%;推动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每年超1000亿元、平均担保费率持续保持在1%以下,全省融资担保业务规模5年累计超2万亿元。

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规模

为推动上述目标落地,《行动方案》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具体举措,进一步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

一是构建全省统一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支持省级政府性融资再担保机构与有意愿的地市合作,通过参股、控股等方式参与地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整合与发展,以再担保业务为核心构建应用便利、安全高效、标准统一的融资担保业务系统,规范业务操作、风险控制、内控管理。

二是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规模。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若干措施》,增加省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通过政府引导、省市联动、社会参与的多层次资本补充方式,提升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担保实力和资本规模,推动建成与广东省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融资需求相匹配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

三是实施降费奖补和代偿补偿支持政策。省级财政对2025至2027年度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予以降费奖补和代偿补偿,对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平均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含)的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下同)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给予降费奖补和代偿补偿。

四是优化政银担合作与分险机制。银行承担的风险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20%。大力推广由省级政府性融资再担保机构、其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银行、市(区)政府“四方分险”的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探索“银行+担保+保险”的分险模式。

重点服务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

为助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行动方案》紧扣科技金融、普惠金融、绿色金融、数字金融、养老金融重点方向,明确了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的重点领域。

在科技金融方面,《行动方案》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改造为政府性科技融资担保公司,重点服务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单户在保余额上限可提高至3000万元,代偿赔付上限可提高至5%。银行和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分别按不低于贷款金额的20%、不高于贷款金额的80%分担风险责任,省级政府性融资再担保机构分险比例不低于20%。加强对电子信息、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增信支持;积极开展股权质押和知识产权质押担保业务,探索“投、担、贷”联动机制,为科技创新债券发行提供增信。

在普惠金融方面,《行动方案》提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坚持准公共定位,以小微企业和“三农”等为服务主体,支小支农融资担保金额占全部融资担保金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80%,其中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50%。逐步减少、取消对小微企业、“三农”等经营主体资产抵(质)押等反担保要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开展信用担保业务。

《行动方案》还表示,加大力度为新能源、海洋牧场、数字金融、养老健康等领域的小微企业和“三农”等经营主体融资提供担保支持。加强对绿色发展和低碳转型的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共同开发绿色金融产品、完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将绿色低碳要素融入风控模型。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属地民政部门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共同筛选优质养老项目,积极为养老服务机构、老年用品制造企业等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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