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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大疆在深圳中院起诉影石,涉6项专利权属纠纷,法院已经立案。当天下午,影石CEO刘靖康在其个人微博作出回应一一反驳了大疆的主张。
今年2月底,影石宣布在美国打赢了与GoPro的专利侵权案,后者6项指控被裁定均不成立。刘靖康称影石在该案花了1000万美元。

大疆和影石构成直接竞争吗?显然的,但构成的威胁不对等。影石2025年进入无人机行业,至今市占率不到1%,而大疆占75%以上。大疆推出的全景相机,则一举拿下超过50%市场。原本在这个细分品类上占据几乎全部份额的影石,迅速下滑到45%。在所有运动相机市场上,今年大疆销量占60%以上,影石小于30%。
如果从商业利益被侵蚀的角度,更有动力发起专利诉讼的,应该是影石,但现实恰恰相反。

在跨国IT和3C圈里,专利诉讼战火连绵不绝,都打成罗圈仗了,大家互有大量诉讼。专利诉讼甚至变成商业谈判的一部分。国内诉讼这几年也积累了不少案例。2021年起,宁德时代对中创新航发起至少8次专利侵权诉讼,索赔总额超9.2亿元,至今尚未了结。
而2018年吉利诉威马“侵害技术秘密”案,历时6年终审落槌,威马被判赔吉利6.4亿元,创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判赔金额记录。但威马2023年就进入破产重整,该案只具有道义和指向意义。
这些案例,表面看起来差不多,直接导火索都是原告企业的员工转投被告方。原告方拥有技术优势、市场份额优势。这类专利侵权,往往并非“窃密”那么简单,而是员工离职后形成的知识产权,是否有一部分受到原工作的“启发”。不用说,这很难界定。
专利诉讼,如果体量不对等,往往是大诉小、先发诉后发、优势诉劣势。这和巨头们精心构筑“专利墙”有关。大量专利互相勾连,以保护创新之名,阻止挑战者上桌的手段。如果任由大企业筑墙,创新将被异化为“先发者的垄断税”。
如果专利墙过于完美,很可能会引发后发者另修“道路”,避免专利围剿。比如中企发展电动技术规避日企的氢能下游专利。
可见,领先者发起专利诉讼,从来不是为了索赔,而是解决“用谁的体系”问题。当企标变成行业标准,就能通过产业规模降到后来者跨不过门槛的地步,完成自然垄断。这个时候,诉讼就不再是必须的了,市场选择就足以替它完成清场。
监管层对“专利墙”保持了警惕,并有制度性防范措施。
2024年底市监总局发布的《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指引》,就明确了专利行使行为与垄断行为的边界。因此,有专利优势的一方,也不见得一诉一个准。关键看司法机构对具体商业行为情节的认定,以及对政策和专利边界的尺度把握。
说到底,专利诉讼是商战的延续,但并非最高形式。真正的决胜局,在于对“技术标准定义权”和“产业生态主导权”的争夺。市场则是“两权”归属的真正裁判方。专利诉讼,只能作为战术牵制手段。